飛利浦:晶元光電申請暫不執行禁令遭FTC拒絕

近日,歐洲最大的家用電器製造商皇家飛利浦電子公司(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 NV)對外宣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拒絕台灣晶元光電(Epistar Corp.)暫不執行禁令的申請。

5月份,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宣佈,
晶電生產的LED產品OMA、MB和GB發光二極體產品侵犯了Philips Lumileds的專利,應予以禁止進口。這些侵犯專利的LED產品主要用於交通信號燈和剎車燈。

晶元光電請求位於華盛頓的代理商和受理這起起訴的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推遲這次禁令,以便尋找機會翻身。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8月20日拒絕了這一請求。

飛利浦方面透露,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表示,「晶元光電的上訴請求迄今還未看到任何希望。」不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決定目前並未對外公開。

而晶元光電的辯護人Thomas Goldstein則對外宣稱,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已單方面准予暫緩禁令的實施,以便考慮晶元光電的請求。「禁止進口令還沒開始生效。」 Thomas Goldstein說。

飛利浦方面則表示,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應該拒絕晶元光電延遲執行禁令的請求,禁止進口令應該強制執行。

關於Philips Lumileds

Philips Lumileds位於加州的SanJose,是世界上最大的高功率LED產品製造商,產品廣泛應用在汽車、照相機和普通照明設備中。其母公司皇家飛利浦電子有限公司坐落於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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