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上游台廠晶電、璨圓公告雙方專利訴訟案和解

據悉,LED兩大上游磊晶廠晶元光電(2448)和璨圓光電(3061)共同公告雙方的專利訴訟案達成和解,雙方不排除未來攜手合作,以綿密的專利網對抗LED新進者。隨著台灣專利法庭在7月1日誕生,包括奇美、友達、台積電等有意跨入LED磊晶的大廠可能被迫重新評估,不排除轉向與晶電、璨圓合作,或採取入股突破專利障礙的可能方案。

昨(5)日,晶電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張世賢表示,這個和解象徵的意義是晶電維護了股東權益,且提醒同業要專重智慧財產權。璨圓經理傅珍珍則表示,這個和解對雙方都有好處,不排除有進一步的合作關係。晶電和璨圓對這項和解案相當低調,對於協定內容完全封口,但一位下游業者分析,晶電和璨圓從過去的敵對變友好,將會提高LED磊晶的進入門檻。由於晶電的專利逾800篇,璨圓有近300篇,一旦二家交叉授權將會建立起綿密的專利網,二大磊晶龍頭廠的和解等於是對奇美、友達、台積電等有意跨入LED上游設下重重專利障礙,外界應該要注意晶電和璨圓下一步會採取什麼動作。

據瞭解,晶電曾在94年元月掌握台灣LED上游磊晶廠侵權的證據,當時元砷光電(後來被晶電合併)曾同意支付晶電權利金,創下台灣LED界首次支付本國權利金的案例,而璨圓並不認為有侵權之處,因此晶電在94年1月13日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經過三年的纏鬥,就在台灣專利法庭成立之際,雙方在8月4日宣佈和解,晶電也著手向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撤回訴訟。據瞭解當初晶電和璨圓的權利爭議是144,415號專利,即是目前LED的ITO超高亮度藍光LED產品,後來璨圓也向工研院取得ITO的授權,而ITO是藍綠光LED提升亮度一個重要的製程,目前只有晶電和璨圓有工研院的授權。換句話說,上游磊晶廠在製造藍綠光LED時,只要為了提升亮度採用ITO的製程,很容易觸犯到晶電和璨圓的專利,在專利法庭設立後,不排除這二家大廠會採取動作。

晶電表示,國際大廠對於專利的態度大不相同,日亞化是採取訴訟、不授權,但日本豐田合成和歐司朗卻是朝授權的方向,晶電也是採取比較開放的態度。晶電開發ITO,基於整個LED產業良性的發展,晶電願意將專利與大家分享。但台灣業者也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才能讓業界不斷的研究,作技術上的突破,讓LED產業朝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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