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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台灣飛利浦公司表示,目前在台灣上市的飛利浦LED燈泡都不是照明用途,台灣消基會拿照明用的螢光省電燈泡標準來檢視「裝飾燈泡」,令人訝異。
據瞭解,飛利浦照明事業部經理林宜縉表示,在台上市的LED燈泡包括「LED 燭光燈」、「LED幻色派對燈泡」及「LivingColors LED情調燈」等等,皆是用來營造氣氛、模擬燭光或裝飾聖誕樹的彩色燈泡。台灣經濟部能源局雖規定省電燈泡發光效率需高於60(lm/W),但這是針對照明用途的省電燈泡所做的規定,而「功率因數」低於0.5,也是以省電燈泡的標準視之,在LED燈泡耗電量僅0.3~0.4W,整體而言仍達到省電的目的。林宜縉進一步指出,目前台灣能源局對LED燈泡並無任何規範,飛利浦在台上市的產品都已在歐洲上市,符合國際電氣委員會相關規定,若台灣能源局列出LED照明規範,飛利浦一定會遵守,但希望台灣消基會下次要檢驗前,能使用較正確的規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