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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08年8月30日,中國大陸又有6家LED企業即半導體照明企業,被控涉嫌專利侵權而將面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的「337調查」。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國大陸LED企業被起訴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調查」名單,2008年以來,大陸已有12家LED企業遭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美國針對中國大陸產品實施的「337調查」,自2002年以後開始驟然增多。從2002年至今,ITC啟動針對中國大陸產品的「337調查」已達65起,占同期調查總量的48%。
據瞭解,作為代理大陸企業337應訴案件最多的中國律師之一,立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加斌律師在日前舉辦的2008年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上的專題演講中,不斷呼籲我國對美出口企業,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委託專業知識產權公司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調查;中國企業根據外國企業的樣品或圖紙進行生產時,應在合同上約定知識產權免責條款。同時,他強調,當遭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時,我國企業一定要積極面對,勇於應訴,尤其是當全行業利益受到波及時,利益關聯企業應當攜起手來,避免陷於被動局面。
自1997年以來在美國境內不斷攀升的LED專利訴訟案件,在2008年2月,首次波及到了中國大陸企業。2008年2月20日,美國Rothschild女士對包括6家中國企業在內的全球34家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向ITC提出申請,要求對這些企業進行行政制裁。擁有5項美國專利的Rothschild女士,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退休教授、化學博士。此次訴訟圍繞其所擁有的第5,252,499號美國專利(「499專利」)進行。美國「499專利」是關於半導體材料及其製造方法的發明,其發明名稱為:「具有低雙極電阻率的寬頻隙半導體及其製造方法」(主要針對II-VI族化合半導體),1993年10月12日獲得授權。原告申請了普遍排除令。按照「337條款」,這意味著假如原告勝訴,一旦普遍排除令發出,非列明在案的企業也將受到同樣直接的影響,產品將被拒於美國市場之外,即被告國的整個LED照明產業,包括上中下游產品,都不能進入美國。
美國499號專利共包括22項權利要求,原告在此案中主張了其中4項權利要求。被告的企業34家,包括日本11家,台灣地區8家,中國大陸6家,韓國3家,美國2家,新加坡、芬蘭、馬來西亞和瑞典各1家。摩托羅拉、日立、諾基亞、索愛、東芝、LG電子等諸多國際知名企業也在其中。中國大陸的6家企業為:深圳市淵明電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洲磊)、廣州市鴻利光電子有限公司、佳光電子有限公司、深圳超毅光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凱信光電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譽電子有限公司。事實上,早在2005年,針對LED巨頭,如日本的豐田合成和日亞化學、美國的Cree公司、德國的歐司朗和飛利浦等,Rothschild女士就其499專利,已在美國發起多次專利訴訟。
此次訴訟,ITC最終確定31家企業為被調查對象。其中,深圳凱信光電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譽電子有限公司未列入調查名單。據代理深圳淵明和廣州鴻利光電子應訴的王加斌律師透露,在經過近6個月的調查程序後,日前,兩家中國企業已成本原告方達成條件優惠的全球和解。另外兩家中國企業也已通過和解解決問題。
上述6家企業剛結束訴訟之累,沒想到又有6家中國企業要迎頭面對。2008年8月30日,Rothschild女士就亞洲11家企業,又向ITC提出「337調查」申請。這次,涉案中國企業仍為6家。他們是:大連路美晶片科技有限公司、西鐵城電子有限公司、杭州士蘭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光明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國冶星光電子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國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本案進程如按一般進程走,即一個月後ITC將展開立案調查,然後用半年左右時間,進行雙方證據交換、書面證言質詢、專家證據交換、證人口頭質詢等。到2010年7月,會進行實地考察、工廠檢測,預計2010年10月開庭審理,3個月後法官拿出初裁意見,再3個月後ITC下達終裁決定。
對於中國企業捲入LED訴訟,王加斌律師認為:「這不奇怪,這是全球LED產業迅猛發展的一個側影,很多國際知名大公司也無法置身事外。」統計資料顯示,1997年到2007年的10年,美國境內的半導體專利訴訟案件不斷攀升,美國各聯邦地區法院受理的半導體專利訴訟案件共計達到900餘件。隨著案件數量的上升,很多知名企業牽涉其中,有的甚至成為原告或被告席上的常客,如英代爾公司、博通公司、德州儀器公司、三星半導體公司等。
就半導體照明技術而言,2005年以來,LED應用產品種類和生產廠商越來越多、市場規模急劇擴大,與此同時,專利關係也越來越複雜,比如,豐田合成、日亞化學、Cree公司、歐司朗、飛利浦之間萌動的聯盟趨勢,專利訴訟擴展到了五大企業之外的其他企業及下游企業等。
目前,中國大陸LED產業產值上千億。「由於這是一個新興產業,中國大陸企業的技術進步非常快,這給國際競爭對手帶來了壓力。因此,針對中國大陸企業的337調查來勢兇猛不足為奇。」王加斌律師說。僅2008年2月,起訴中國大陸企業的337案就有3起,創歷史單月最高紀錄:2月12日FaroukSystems申請對中國深圳、東莞等企業就美容電熱產品專利進行337調查,2月13日Schutz申請對上海山海包裝等公司就包裝容器專利進行337調查,以及2月20日美國Rothschild女士對包括6家中國大陸企業在內的全球34家公司就LED晶片生產方法專利申請進行337調查。2002年以後美國針對中國大陸產品的全部65起337調查案中,93%涉及專利,10%涉及商標,另有5%、3%和2%涉及版權、商業外觀和商業秘密。
據王加斌律師透露,目前新6家被訴企業已投入緊急磋商應對。「面對337調查,一定要積極面對,勇於應訴。」王加斌律師一再強調他的觀點。至今已代理了6起中國企業337應訴案的王加斌,是迄今為止代理此類案件最多的中國律師之一。為此,他曾被《亞洲法律與商業》雜誌評為亞太地區25大熱門律師之一。王加斌說:「只有敢於應訴,問題才能解決。」比如,他所代理的無汞鹼性電池337案,在經過ITC初裁、終裁、聯邦巡迴法院上訴等複雜程式,歷時近三年,最終勝訴。王加斌表示「中國大陸企業長遠及根本的做法,是要進行有效專利佈局和專利池建設。但同時,不可或缺的是,對美出口簽訂合同前,應委託專業知識產權公司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調查。中國企業根據外國企業樣品或圖紙進行生產時,應在合同上約定知識產權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