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灣經濟部昨日(7月29日)在行政院政務會報時,為落實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提出了16項具體方案。
在「低碳城市推動方案」方面,規劃未來2年每個縣市將完成兩個低碳示範社區,5年內推動六個低碳城市,到2020年要完成北中南東四個低碳生活圈,其中包含綠色生產與消費,推廣低碳運輸工具,LED照明和交通號誌,推廣綠建築和建材,並提升家電能源效率標準。5年內將投入200億元積極推動太陽能光電、LED、風力發電、生質燃料、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
為確保目標達成,台灣也將推動地方首長、政府官員的低碳施政教育訓練。在「再生能源倍增方案」方面,將推動「分佈式能源系統」,建立電價獎勵補助機制,以鼓勵連結電網的系統建置,並規劃10萬戶太陽能屋頂的設置。
此次會議也對「低碳城鎮、城市」做了部分定義,包括在能源方面,必須提升低碳再生能源比例,建置分佈式電力系統;在水資源方面,則是推廣節水設施,雨水回收系統及中水道系統;而在廢棄物方面,則是推動綠色生產及綠色消費,資源回收再利用;運輸方面則是推廣低碳運具、自行車網絡系統;建築方面則以綠建築、節能綠建材為主,希望能修正法規,把有關綠建材使用率,由目前的5%修正為30%;而在產業方面則是發展低碳產業,推動能源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