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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莞市頒發了《東莞市促進LED產業發展及應用示範的若干規定》,未來5年,東莞市將從科技東莞工程每年20億元人民幣的專項資金中安排5億元促進LED產業發展。
《規定》介紹,東莞市要全面實施LED應用示範工程。從2010年9月起,東莞市新建幹道、高速路、隧道、公共廣場、輕軌、地下停車場等公共空間的照明,原則上全面採用LED照明產品。
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LED企業,可按照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每年認定一批東莞市LED創新型企業,對獲認定的企業由市財政連續3年對企業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超出15%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部獎勵。
同時落實LED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150%攤銷。
《規定》還鼓勵LED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方式組建研發機構。對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資助。
《規定》中表明,將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建立一批與LED產業相關的高水平、綜合性檢測平台、設計平台和營銷平台等公共技術性服務平台,根據平台投入規模和綜合水平,每個平台分別給予1000萬~5000萬元的資助。
據《規定》介紹,東莞市要在襯底材料、芯片製備、封裝應用、背光顯示、關鍵裝備製造、應用服務等產業鏈各個環節,培育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從關鍵技術突破、重大項目產業化、推廣應用示範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同時,還實施一批重大產業化項目。選擇東莞市若干個擁有核心技術、具有較強產業帶動效果的重大LED產業化項目,每個項目資助不少於1億元。對重大項目產業化所發生的貸款給予貼息資助。貸款貼息額按不超過企業上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7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年度的貼息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項目貼息資助最多不超過2年。具體參照東莞市科技貸款貼息計劃操作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