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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灣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責經濟部商業司無視LED磊晶廠泰谷公司違反「公司法」不改選董監事一案。經濟部商業司長葉云龍在答詢時表示,泰谷若未排入議程,將依法核准其他股東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
泰谷未依規定排入董監事改選議程,致使6月28日股東會無法改選董監事,導致泰谷股價一路下跌,違反「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董事會必須在股東會四十天前,公告董監事改選案,依此推算,5月18日是放入議程的最後一天,但泰谷卻仍不放入議程,依「公司法」第一七三條,股東可報准主管機關核准,自行召開臨時股東會。
商業司表示,億光已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正在審理中,若要件齊備,有可能在6月28日之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