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泰國內地電力局、國道廳、鄉村公路廳及促進行政管理廳推廣使用LED燈泡替代路燈、公共場所照明燈所使用高壓鈉燈泡(Sodium)和熒光燈泡(Fluorescent)的計劃,以實現每年節約50-70%的電力。項目擬2011年開始實施,計劃將陸續改裝1萬6000個LED燈泡,預估投資3億銖。
內地電力局局長納隆表示,4個部門將連手推廣改裝燈泡的最合適方案,並計劃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因LED燈泡價錢較貴,每個大約需要2萬銖。而節約的電費則可以轉為私企的收入。
此外,LED燈泡發出的光線較強,使得視覺更加清晰,從而促使駕駛的安全及犯罪的減少。而且LED燈泡的使用期比原來的燈泡長5倍,每個燈泡可以使用5萬小時,或10年時間。若能改裝齊100萬盞LED燈,將會減少每年45億度電,等於是北碧府詩納卡林水庫發電站所發出電力的三分之一。並且每年可以減少26萬100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目前,內地電力局負責安排及銷售電力給泰國全國74個府,並負責路燈及公共場所照明供電。內地電力局將使用的LED燈泡屬於環保型燈泡,在節能方面比原來的燈泡節約50-70%的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