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大陸發改委近日公佈《中國淘汰白熾燈路線圖(徵求意見稿)》,到2016年將徹底淘汰使用普通照明用白熾燈。
根據該徵求意見稿,從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進口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熾燈;從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進口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熾燈;依據能效標準,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光效低於能效限定值的低效鹵鎢燈;從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進口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熾燈。其中,反射型白熾燈、聚光燈、裝飾燈等其它類型白熾燈以及特殊用途白熾燈不在淘汰範圍之內。中國淘汰白熾燈路線圖的最終定稿將於2011年10月1日正式發佈。
據業內人士分析,中國淘汰白熾燈路線圖的發布與逐步落實,對於生產節能燈與LED燈具的相關上市公司,將帶來一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