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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佈通告,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熾燈等6類照明電器產品,並推廣使用LED等3類照明電器產品。
被淘汰的6類照明電器產品,分別是普通照明用白熾燈(GLS);低光效鹵素燈;鹵粉螢光燈;高壓汞燈;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大面積霓虹燈、彩泡、鎂鈉燈;螢光燈類一般型電感鎮流器等。這些被淘汰的照明電器類產品,有能耗高、光效低,有的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有的還含有大量汞。
推廣使用的產品有3類,即由直管型螢光燈、環形螢光燈、緊湊型螢光燈組成的螢光燈系列(FL);包括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在內的高壓氣體放電燈(HID);半導體照明產品(LED)。
2009年起,海南綠色照明工程開始在樂東縣和瓊海市兩試點市縣啟動。承擔此項工程的海南世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裁馬冰峰介紹:目前樂東縣縣城安裝了800餘盞IET綠色照明LED混光高效節能路燈,節電率達62.5%;瓊海市的63條主幹路安裝了同樣節能路燈8390盞,節電率達57.5%。
2011年7月,海南省正式啟動綠色照明示範省建設。根據《海南省建設綠色照明示範省總體方案》,到2015年,海南省將在全省範圍內,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照明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