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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設廳、發展與改革廳、財政廳2011年聯合起草了《關於加強全省城鎮公共照明節約用電工作,推進綠色照明工程的意見》,提倡公共照明節能降耗。
該省計劃在全省範圍內上報的試點項目中,選擇三五個項目進行試點。對選定的項目,除從該省城鎮公用事業(照明)附加費餘額中一次性給予工程造價50%的資金扶持外,還將按普通光源核定的照明電費3年內不予核減,以此作為試點的項目管理部門維護經費的補助。
該省試驗所用的路燈是半導體照明燈(LED),經初步測試,這種120瓦的路燈28天僅耗電6.1度,節電率達到85%。2011年以來,海南省海口市道路上已經啟動了三個節能路燈試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