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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類需求的不斷發展,公共社區安裝LED顯示幕已經成為了街邊一道靚麗風景線。它既滿足了群眾候乘公交需求,也美化亮化了市容市貌。然而,當公交月臺LED顯示幕如雨後春筍般豎立起來時,隨之帶來的亮度過高、頻繁閃爍、刺眼等問題,受到一些市民詬病。
亮度超標太炫麗
每到夜晚來臨,華燈初上,武漢大道沿線公交月臺上的LED螢幕廣告格外引人注意,隨著燈光的跳躍,各式圖案也不時出現。“螢幕太刺眼了,晃得我流眼淚。”在徐東大街徐東村車站候車的方先生說,由於天黑光線刺眼,乘客候車時大都會選擇把頭低下或向另一側轉身。“螢幕對著駕駛室,突然變白色時,眼睛很不舒服。”對於公交月臺LED廣告屏,一名公交司機也很有意見。
有著多年駕齡的盛源計程車司機李師傅說,尤其在傍晚,他想看看月臺上有沒有人打車,廣告屏一閃一閃的,眼神不由自主地被吸引過去。
影響健康危及安全
“人眼對高亮度彩光很敏感。”武漢愛爾眼科醫院副院長、角膜病科主任曾慶延表示,短時間的色彩跳躍,易產生視覺盲區。
她說,LED屏天黑時與周圍環境色差大,黃色、紅色等彩光會讓眼睛難受。
與商圈動輒數百平方米的大型廣告LED屏不一樣,公交月臺的電子屏離人更近,對人眼造成傷害更大。
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眼科副主任陳曉表示,電子屏近距離對司機和行人持續閃爍,瞳孔來不及收縮,會造成視網膜感光細胞損失,會誘發或加重白內障病情。如果遇到高亮度白光刺激,甚至會短暫致盲,造成交通事故。
武漢金華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師毛超君曾對中心城區的不少室外LED顯示幕進行過實地測量,要想獲得較好顯示效果,LED顯示幕亮度需達到4000cd/m2(坎德拉/平方米,指單位面積的發光亮度)。
毛超君說,根據《武漢市戶外廣告招牌設置技術規範》,戶外廣告面積在0.5-2平方米之間的,最大允許亮度應不超過800cd/m2。若按這一標準,這些螢幕都大大超標了。
亮度規定尚屬空白
對於公交月臺的設計問題,武漢市公交管理辦負責人近日曾表示,公交站亭建設不由政府投資,而是完全市場化運作,由廣告公司投資、承建、經營、保養。目前,站牌廣告由近10個公司經營。
“客戶要求太苛刻了。”毛超君說,為吸引眼球,廣告投放者往往要求廣告在播放時“閃、亮、跳”,LED螢幕便越調越亮。
目前,國際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3類,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LED顯示幕的安裝設置、播放內容均由相關部門審批和監管,唯獨亮度沒有統一標準。
武漢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武漢LED顯示幕的亮度標準,確實是空白。2005年出臺的《武漢市戶外廣告招牌設置技術規範》只規定了傳統戶外廣告、招牌的照明亮度,並不適用LED電子顯示幕。
據瞭解,由於戶外大尺寸LED顯示幕存在擾民現象,武漢市去年6月起已暫時停批這類顯示幕的建設,但是對公交月臺LED屏並無限制。
一位元廣告業人士表示,城市需要點綴,LED顯示幕、霓虹燈等是城市現代化的一種體現。政府可以修訂專項規劃,對LED亮度過亮、閃爍頻率速度快、顏色色差變化大等重新要求,引導戶外廣告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