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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鴻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2年4月9日召開的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22,733,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5.00股,派1.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個人、證券投資基金、QFII、RQFII實際每10股派0.40元;對於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00股。
分紅前公司總股本為122,733,000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245,466,000股。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2年4月18日,除權除息日為:2012年4月19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轉)股于2012年4月19日直接記入股東證券賬戶。
2、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於2012年4月19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划入其資金賬戶。
3、以下A股股份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派發。
五、本次所送(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