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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LED戶外顯示屏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2012年內將出台相關法規對LED顯示屏進行規範管理。
市城管局燈光環境中心負責人表示,從2011年11月起,燈光部內部工作人員已開始實行一套方案,嚴格控制新申請設立的LED戶外顯示屏。該名負責人說,該方案對新設立的LED顯示屏的亮度、設置方位、開啟時間等都有明確規定,比如居民區設置距離要在約200米開外、夜間須調低亮度、晚上10點以後要關閉顯示屏、不能播放聲音、動畫切換時間須在15秒以上等。
另外,除對LED顯示屏有一套管理辦法外,市城管局燈光環境中心還有一套控制性規劃,將LED顯示屏的設置區域分為三大類:一、適當設置區,如華強北、東門步行街等商業地段可適當設置,不過每個片區還設有總量控制。二、限制性設置區,如交通主幹道來車方向不能設立等。三、禁止設置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公園、居民區等則完全禁止設立LED顯示屏。
燈光部該負責人表示,該套管理辦法及規劃,目前只限內部試運行,並未正式發布。具體細則仍在制訂當中,有望在2012年內出台正式文件,對LED顯示屏進行具體、細化的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