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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品質技術監督局23日通報2012年廣州市節日彩燈產品品質監督抽查結果,有1家企業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據悉,本次共抽查了2家企業生產的2批次產品,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9-2008《燈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燈串》、GB 17625.1-2003《電磁相容 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 15482《產品品質監督小總體計數一次抽樣檢驗程式及抽樣表》等標準,對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及耐火和耐電痕(耐熱)、耐熱及耐火和耐電痕(耐火)、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結果顯示,標稱廣州市立大燈飾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LED燈串(號型規格:3528型 生產日期/批號:2012-2-14),防觸電保護,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項目不合格。
質監部門表示,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項目是燈串主要材料的耐熱性能關鍵指標。標準要求固定帶電部件的材料應在125℃下經受球壓試驗,壓痕應小於2mm,該燈串固定帶電插銷材料經受球壓試驗後,壓痕遠大於標準要求,分別為7mm和5.8mm,不符合標準要求。防觸電保護專案不合格會威脅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