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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6月17日消息,臺灣消費電子產品大廠友達光電高興地宣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東部時間6月15日已經對該機構行政法官2012年1月12的初步判決給予了認可,即友達光電並沒有侵犯Thomson Licensing公司面板專利權。
Thomson Licensing為法國電視大廠Thomson集團旗下位於美國的專利授權公司,該公司頻頻向其它LCD廠商接觸並提出專利授權主張。2010年,這家專利授權公司將友達光電和其它幾個廠商告到ITC,聲稱被告產品侵犯了它的專利,並且要求ITC禁止這些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在經過長達數周的審理後,負責該案審理的行政法官判決友達光電沒有違反美國“337條款(Section 337)”,對友達光電給予支持。美國“337條款,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競爭行為或向美國出口產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貿易行為。
ITC現在確認,友達光電的面板顯示器沒有違反Thomson Licensing所主張的任何有效力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