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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已停牌約一個月的雷士照明(02222.HK)發表公告稱,由於吳長江違反公司治理的一些做法未能得到充分澄清,“董事會認為重新委任吳先生(吳長江)為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並不妥當。”15日復牌后,雷士股價收跌28.37%。
停工、管理層集體辭職、供銷商停供停單,層層重壓之下,投資方仍拒絕雷士創始人吳長江重返公司,不惜公司元氣大傷也不向挑戰董事會權威的行為讓步。有“投資界教父”之稱的賽富亞洲創始合夥人、雷士現任董事長閻焱再次亮出鐵腕。
事情至此,幾乎已無妥協的餘地,下一步發展,將是最後的慘烈肉搏。
吳長江昨日表示,會申請召開雷士特別股東大會,“我會行使我的權利”。
而雷士一名內部人士昨晚透露,據確切消息證實,閻焱出資500萬元聘請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為其謀划對策,並將於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
該人士稱,閻焱已策劃好一系列針對吳長江的“后招”。
曆數吳長江罪狀
從7月12日董事會與管理層的重慶見面會起,雷士經歷了工廠停工、供應商停供、經銷商停止下單等幾度波折,管理層及供應商、經銷商的目的就是希望“精神領袖”吳長江回歸。不過,他們的這一願望已經落空。
雷士照明表示,重新委任吳長江擔任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有違上市公司守則,並不妥當。
公告指出了吳長江的幾條“罪狀”。其一是利益捆綁。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吳長江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此外,吳長江曾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吳稱這些貸款是他向經銷商介紹某個業務機會的回報。
其二是土地私利。由於雷士照明在重慶萬州設立生產基地,獲得了一個在萬州開發房地產的優惠機會。吳長江在沒有知會董事會的情況下將這個機會轉給雷士房地產公司。吳長江的夫人此前是該公司的股東。吳長江稱,其夫人近期已轉讓在雷士房地產中的所有權益。
第三是總部遷“都”。董事會此前僅批准將雷士照明旗下一家銷售公司遷到重慶,吳長江未經董事會批准,便將雷士照明“部分總部”(包括CEO辦公室、部分人力資源、法律、國內銷售及市場推廣、採購、研發、財務部門)由廣東惠州遷往重慶,並與當地政府簽署了相關合同文件。對此,吳長江辯稱,與政府簽訂的僅為意向書,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法律義務。
第四是關聯交易。此前,雷士照明與聖地愛司、重慶恩林、山東雷士、重慶恩緯西四家公司進行了關聯交易。截至2012年8月7日,聖地愛司、重慶恩林、山東雷士三家公司約有2440萬元未及時向雷士照明償付。另外,截至2012年6月30日,重慶恩緯西約有2500萬元款項未償還雷士照明。吳長江已承諾,儘快敦促剩餘款項的支付。
三人組臨時接管
施耐德退出管理,也是雷士內部的呼聲。對此,雷士照明公告稱,來自施耐德的兩位高管李瑞、李新宇已經辭職。但公告並沒有說明來自施耐德的雷士CEO張開鵬是否留任。
雷士照明表示,7月27日公司已成立了由執行董事、副總裁穆宇擔任會長,副總裁王明華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談鷹三人組成的臨時管理委員會,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針對停工員工的要求,雷士照明表示,任何員工的薪酬增加將由人力資源部門據公司薪資水平進行審核;公司對參與罷工的員工不會採取任何追究責任的措施。
8月10日,由於得不到董事會的及時回復,雷士的供應商再次停止向雷士供貨。雷士照明稱,萬州及惠州工廠共有50家核心原材料供應商,僅有25家表示未來不再為雷士供貨。預計工廠現有的存貨足夠維持一段時間生產,如果無法解決,公司將尋找合適的替代供應商。
那麼,與吳長江關係緊密的雷士36個運營中心又如何處置呢?雷士照明稱,36家一級經銷商曾暫時停止向雷士發出訂單,但從7月28日起,所有經銷商恢復向雷士發出訂單。如果36個運營中心不合作,雷士將尋找另外的一級經銷商或直接與二級經銷商合作。
家族管理與法治管理的較量?
不過,雷士的內鬥風波仍未結束。吳長江昨天表示,董事會對他的指責“沒有證據”,“我會用我的股東權利,做我應該做的事。”包括申請召開公司的臨時股東大會。
36個運營中心提供了六成的雷士訂單。一位雷士的核心經銷商昨天表示,“我們支持吳長江強行回歸”。至於會否加快啟動新品牌,他說“走一步、看一步”。
而一位雷士供應商昨天獲知吳長江回歸受阻后表示,會向雷士供貨,但必須現金來買,“不敢先貨后款,沒有懂行的人來做會有風險”。
雷士通過新聞稿表示,這次風波並非股東之間的矛盾,而是法治管理與家族管理的較量,並認為規範管理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
吳長江爭權手段遭質疑
雷士的這一態度,是在指責吳長江為爭取回歸而採取的超常規手段。
曾在知名國際管理咨詢公司工作20年的始計九變集團董事總經理林昭憲認為,不是說上市公司不能用家族式管理,先決條件是公司治理是透明的、可被監控的。不管雷士現在的紛爭如何,唯一長期解決的辦法是回歸到公司治理、透明監控的軌道上。
“不是誰能影響公司運營,誰就是老闆。”林昭憲說,今天如果有權力的一方贏了經營權的爭奪戰,而沒有解決公司透明化、法治化的問題,那麼今後的問題會更大。
從此次風波看,雷士是一家公司治理不好的公司,董事會沒辦法行使權利。高級管理層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不當指控,可以通過正常程序來解決問題,不能用非正常的手段。
林昭憲認為,公司是屬於所有股東的,如果碰到不順的事,就直接影響公司的生產運營,那麼小股東的利益誰來保護?“我沒有懷疑吳長江清白,但我不認可他處理事情的手段。”
而且,林昭憲還認為,即使吳長江回來,日後雷士還是很難發展好。因為公司董事會很難做出科學的決策,吳長江仍然可以挾持供應鏈來左右董事會的決定。
“此風不可長。”林昭憲說,中國證券市場培育企業,企業都在尋找生存、長大的方式,如果這種方式受到認可,對中國企業、中國經濟是非常大的損害。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