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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竟然比商品包裝上標明的數值低了近7成。2012年6月,日本消費者廳向Kohnan商事等12家LED銷售企業下達了禁令,要求各企業將此事廣泛告知消費者,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重新發生。各公司銷售時宣稱“相當於60瓦白熾燈泡”的LED燈泡的亮度大幅低於所說數值。
問題的原因在於,白熾燈泡的光線基本上是向所有方向擴散的,而大多數LED燈泡的光線為定向。被指存在問題的產品,表示所有方位光線亮度的“總光通量”指標比要求的標準值低13~69%。儘管作為吊燈或聚光燈使用時沒有問題,但安裝于需照射整個房間的照明器具時,性能達不到要求。
在12家公司中,委託中國等海外廠商生產LED燈泡、涉足照明業務的企業佔了大半,由此產生的影響已開始波及到普通消費者。
亮度不夠的理由可謂五花八門。主力業務為出口二手車的Agasta(東京都澀谷區)解釋稱,“在兩年前訂購產品時,還很難在技術上讓光線有效擴散。”還有企業稱,“當時尚未加入業界團體,所以沒有及時獲得產品表示規定方面的信息”(Kohnan商事)。
在價格不斷下滑的LED燈泡市場,價格競爭力較高的新興企業佔據一定份額。一家大型照明企業表示,“質量差的便宜貨會給消費者帶來麻煩。下達禁令是好事。”從中也能隱約看出其想說的真心話,這下大企業也許能在競爭中佔據優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