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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節能燈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產品,經檢驗有2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燈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 性能要求》、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CEL—005《自鎮流熒光燈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標誌(安全)、互換性、預防觸電、機械強度、耐熱性、防火與防燃、異常狀態、燈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顯色指數、2000h光通維持率、色容差、諧波、能效限定值和能效標識等項目進行檢驗。
結果顯示,有1批次產品能效標識不合格,表現為樣品型號、功率與其包裝上加貼能效標識不一致。1批次產品2000h光通維持率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自鎮流熒光燈電子部件壽命可靠性較差和燈管上熒光粉衰減太快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