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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公布了《關於組織開展2012年度財政補貼半導體照明產品推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度財政補貼推廣LED照明產品主要針對政府辦公樓、寫字樓、醫院、賓館、商廈、車站、機場等大宗用戶的室內照明需求以及公路、街道、廣場、隧道等戶外照明需求。
《通知》同時公布了2012年度財政補貼推廣LED照明產品中標企業情況。據觀察,本次中標企業共計39家,中標LED照明產品總數量共計873萬隻。其中,室內照明數量達785萬隻,占比接近推廣總量90%,主要得益於10月1日開始執行的淘汰白熾燈政策。其中,勤上、朗波爾中標總量居首。
推廣限額內的銷售,可按照國家相關政策享受補貼(財政補貼資金額度為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30%),補貼資金採取間接補貼方式,由財政補貼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最終受益人是終端用戶。2012年度財政補貼推廣的LED照明產品僅限在國內銷售,不限制推廣地區。《通知》中指出,中標企業應切實履行各項承諾,其中對LED路燈質量承諾不少於4年,LED隧道燈、筒燈、射燈質量承諾不少於3年。另外,中標企業應在推廣產品的外包裝和本體上統一印製“政府補貼、綠照工程”的標識。
推廣工作以中標企業為主,不組織中標企業與地方政府對接。根據各中標企業的綜合情況,編製了《2012年度財政補貼半導體照明產品中標企業情況表》,明確了產品型號、規格、中標價格和企業推廣限額,將用1年左右時間完成預定推廣計劃。
《通知》中指出中標企業推廣數量不得高於已下達的本企業推廣限額,此外,路燈、隧道燈均中標的企業,年度推廣量應不低於1萬盞;若單個產品中標的,年推廣量應不低於5千盞。筒燈、射燈均中標的,年度推廣量應不低於6萬盞;若單個產品中標的,年推廣量應不低於3萬盞。
本次通知的下發進一步推動了LED照明的普及,同時也給中標的LED照明企業做出了具體的產量和推廣量規劃,隨著《通知》的進一步落實,LED照明也將大步進入公共照明領域,同時中標的LED企業也將獲得很大的發展機會,為全行業的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