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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大連市城市照明管理實施細則》和《大連市城市照明節能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實施后,可有效避免出現新的“摸黑路”。
在甘井子區泉水街道月牙泉路,由於一部分路段沒有路燈,住在道路兩側的居民一直在走“摸黑路”。附近居民介紹說,近四五年來,這裡陸續建起了駿騰名苑、潤澤園等多個住宅小區,相關配套的道路也都通了車,路燈卻遲遲沒有安裝。
類似路燈安裝滯后小區建設的現象,在大連市新建住宅區普遍存在。今後,這種情況有望杜絕。按照《大連市城市照明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在市政界內所有的建設項目,城市照明設施都要與主體工程做到“四同時”。
市城建局路燈管理處副處長秦日升:“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這樣的話,就避免出現新的摸黑路。”
為防止已建好的路燈遭棄管,新規定還要求,開發建設單位必須將路燈納入建設規劃,建設方案還要經城建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確定監管責任人。
市城建局路燈管理處副處長秦日升:“非政府投資的照明工程原則上是,誰投資、誰建設、誰管理、誰維護,如果符合移交條件的,經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可以納入城市統一管理。”
同時頒布實施的《大連市城市照明節能管理規定》要求,在城市照明建設和改造中,鼓勵安裝和使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嚴禁在景觀照明中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大面積霓虹燈等高亮度、高耗能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