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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電磁場對人身造成的影響,歐盟發布了有關照明設備對有關人體電磁照射的評定的標準EN 62493:2010。該標準提出了燈具對人體的電磁輻射的評估要求。
標準中規定需要進行電磁評估的照明設備包括:1.以照明為目的、具有產生和分配光的基本功能、並打算連接到低壓供電網路上或者用電池工作的所有室內和室外照明設備。2.一般照明設備指所有工業、住宅、公共場所和街道照明設備。3.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設備。4.用於照明設備的獨立附件。
目前,EN 62493:2010已進入過渡期。2012年2月26日發布的公報將EN 62493:2010納入了LVD指令的協調標準清單,其執行日期為2013年2月1日。為了降低市場風險,相關產品生產和出口廠家宜儘早進行測試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