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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作為新興產業,LED行業經歷了狂飆突進式的發展。但是,如今這個行業也面臨著諸多困境,其中就包括亟待凈化的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業內人士認為,LED已然成為專利侵權的頻發行業。
東莞市興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煌科技”)就是其中之一。由於自己的發明專利被侵權,興煌科技一紙訴狀將福建國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能光電”)和佛山市恆邦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邦公司”)告上法庭。11月底,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原告興煌科技勝訴。該案被稱為中國LED顯示屏侵權第一案。
事件追述
興煌科技公司網站表述稱,其主要從事戶外LED顯示屏的研發和生產。2010年5月,興煌科技申請了“可安裝LED顯示單元的廣告牌三稜柱”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並於2011年4月獲得專利授權。
2011年8月起,興煌科技開始委託佛山恆邦公司加工上述專利產品,並向其提供了全部技術資料。不過,令興煌科技感到困惑的是,他們的技術人員在市場上發現有人廣泛宣傳、銷售一種名為“LED翻轉屏”的廣告設備,而該產品所用核心部件的技術完全屬於興煌科技上述專利的範圍。
經過調查,興煌科技發現,該三棱型材產品系由福建國能光電委託佛山市恆邦公司製造的“LED翻轉屏廣告設備所用鋁合金三稜柱型材”。“恆邦公司在接受興煌公司委託的同時,又將該產品生產銷售給國能光電。”興煌科技稱。
值得注意的是,國能光電的投資人之一吳某曾為興煌科技的員工,歷任業務員、業務經理、銷售總監等職務。興煌科技企劃部負責人塗先生介紹,2010年,國能光電初期成立時,吳某一方面擔任其股東,另一方面還以興煌科技員工的身份在興煌公司工作。“事實證明,吳某以洽談業務的名義,多次讓國能光電的其他合夥人到我們公司了解產品生產及銷售情況。”塗先生說。
搜集證據
興煌科技認為,國能光電、恆邦公司的侵權行為早有預謀,具有侵權的主觀惡意性。從2011年開始,興煌科技就開始了取證,搜集市場上銷售的侵權產品,拿到了國能光電與恆邦公司簽訂的委託加工生產協議書以及兩公司負責人的談話錄音等相關證據。
今年8月,興煌科技一紙訴狀將國能光電和恆邦公司告上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8月29日,佛山市中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在法庭上,興煌科技出具了相關證據,並訴稱,“國能公司、恆邦公司對興煌公司的專利非常了解,未經興煌公司許可,長時間、大規模地擅自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等侵犯興煌公司的發明專利產品的行為,惡意非常明顯,給興煌公司造成了損失巨大。”
對於興煌科技認定兩者侵權的指證,兩家企業負責人也分別作了辯駁。11月20日,佛山市中院作出判決,興煌科技勝訴。
12月5日,佛山市中院判決,國能光電和恆邦公司立即停止、製造、使用、銷售興煌科技發明專利的侵權產品,並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另外,國能光電需要賠償興煌科技經濟損失13萬元。
侵權代價過低
面對侵權,許多LED企業往往會選擇忍氣吞聲,因為如果要訴諸法律程序,往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財力成本,而且時間較長,最後,法律的執行力也是一個問題。
另外,LED行業侵權、抄襲付出的代價也過低,這導致在技術創新上有較大投入、做得比較成功的企業並沒有得到實惠和好處。而侵權公司卻以 “山寨”產品,通過價格戰的方式佔領市場,這樣的生態環境很難培育技術創新的土壤,難以培養企業的創新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