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墨西哥能源部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一項強制性標準NOM-031-ENER-2012《道路、高速公路和戶外公共區域使用的LED燈具能效規範及測試方法》,並於2013年5月5日起正式生效,所有涵蓋在該標準範疇內的LED燈具產品在進入墨西哥市場上須按照此標準進行檢測。
該標準對於戶外使用的LED燈具的最低能效要求、分類、測試程序、標籤和市場監管等內容做出了詳細要求。在最低光效要求方面,對於道路照明的LED燈具最低光效要求為70lm/W,戶外使用的LED壁燈最低光效要求為52lm/W,戶外使用的LED投光燈最低光效要求為70lm/W。在光通量標記上,所有室外燈具的總光通量測量值不得低於產品標記上標準值的90%。標準還對功率因數和諧波失真做了要求,要求所有室外LED燈具的功率因數不小於0.9,總的諧波失真不超過20%。
墨西哥的標準分為NOM標準和NMX標準兩類,NOM標準是墨西哥政府機構頒布的強制性標準,由墨西哥標準化委員會負責制定,其草案和正式文本均須在墨西哥官方公報上公布。NMX標準是由墨西哥官方認可的標準編寫機構頒發的非強制性標準,只有當NMX標準成為NOM標準的參考,或被相關的法規引用時,才變為強制性標準。能源部通過國家節能委員會發布墨西哥能源效率的國家標準,墨西哥節約能源標準全國顧問委員會則負責墨西哥能效國家標準的制定、執行並監督標準的實施。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室外LED燈具生產企業:一是熟悉強制性標準。該標準對LED產品要求範圍涉及很廣,務必確保產品符合全部指標要求。二是嚴控產品質量。由於該標準的各項技術指標均較高,因此需在各個環節上下功夫,特別是對於最低光效指標,務必達到其能效要求。三是適度標識產品標記。在標記光通量和壽命時,需依據產品實際,切不可盲目標識,務必防止過高標識而達不到要求導致退貨。四是密切關注其他各國行業動態,建立獲取國外標準及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渠道和機制。燈具能效將會是一個“愈演愈嚴”的長久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