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參股公司專利的定價遭質疑

佛山照明近日公告《關於對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公司為其參股公司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佛照鋰能源”)提供財務資助共計4332萬元人民幣。以幫助解決佛照鋰能源的短期資金周轉問題,最終使其早日實現投資收益,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

事實果真為了早日實現投資收益?還是為關聯方股東,即佛山照明董事長二公子提供融資便利呢?

“燈王”的新能源之殼

近年來,中國“燈王”佛山照明因為刻意隱瞞關聯交易而屢次受到證監部門查處,這些關聯交易傷害的不止是佛山照明的品牌,還有上市公司的業績,去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僅15%,遠低於同為照明行業龍頭的雷士照明的24%。在業績變臉背後,是大股東對於親友團的利益輸送。2009年,公司與華歐技術諮詢及企劃發展有限公司(33%)、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5%)、青海原點商貿有限責任公司(15%)合資成立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來提取碳酸鋰,其中佛山照明出資2923萬元,占總股本的38%。華歐公司以專利技術出資,占總股本33%(估值為2538萬元)。

2010年7月,佛照鋰能源與青海鹽湖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股權協定,以總價2775萬獲得鹽湖佛照藍科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藍科鋰業”)15%的股權,同時佛照鋰能源以專利入股,占15%股權,共計占藍科鋰業30%股權。但距離當初簽署協議成立公司已經3年有餘了,鋰電池項目幾經周折,目前還處於試生產階段。佛山照明董秘辦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佛照鋰能源參股的藍科鋰業還在試運行,至於工程進展如何,他們也是聽藍科鋰業方面的消息。

一位與佛山照明高層密切的內部人士透露:“目前藍科鋰業已經處於停產狀態,短時間內無法完成當初目標。今年藍科鋰業完成了日產5噸的碳酸鋰的能力,但是距離當初定下的年產1萬噸硫酸鋰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隨著技術升級,當初的陳舊設備已經不能確保生產的正常運營,該項目短時間內不可能有任何進展”。鹽湖股份董秘辦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藍科鋰業確實正處在設備升級改造中,至於達產時間該工作員表示要關注公司的公告”。

該知情人士介紹說,“當初進軍新能源領域,公司內部就引起了不小的爭執,大股東歐司朗並不贊成成立佛照鋰能源,但後來看到政府對新能源這塊的重視程度和決心,才同意參與。鋰電池項目對佛山照明的業績貢獻並不大,且主動權並不在自己手裡,佛山照明想收回當初的投資不容易。公司只是想借此穿上新能源的外衣,換句話說,佛照鋰能源只是上市公司為了尋求新突破的一個殼公司,而且佛照鋰能源股東之間的關係也很微妙,可以看下2010年佛照鋰能源增資情況”。

撇不清的關聯交易

2010年7月15日公司公告稱,青海佛照需要各出資方增資2307.7萬元,增加註冊資本至1億元人民幣,增資方式為“原現金出資方按同比例增資,原技術出資方持股比例不變。”在增資的背景下,以專利技術入股的華歐公司(後轉讓給香港天際)享受了優厚待遇,原33%股權不變。與此同時華歐公司專利增值到3300萬元,這與當初華歐公司入股佛照鋰能源時的2538萬元,以及佛照鋰能源置換藍科股份15%股權估值的2775萬元相差甚遠。而且此次佛照鋰能源增資與入股藍科鋰業同為一天,這就產生了同一專利在同一天有2個不同的無形資產估值資料、且兩份估值差額500余萬的現象,著實令人不解。這背後香港天際的董事、佛山照明董事長的二公子鐘永暉有撇不開的關係。

終於,今年7月公司收到了廣東證監局的一紙整改通知,稱未如實披露與香港天際共同出資設立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對此佛山照明解釋稱,佛照鋰能源的股東是華歐公司,當時華歐公司的專利技術過戶至香港天際還未完成,因此香港天際未有資格以技術出資方作為佛照鋰能源的股東。後來華歐公司才把專利技術過戶至香港天際。值得注意的是,華歐公司與香港天際的實際控制人同為黃三貴,佛山照明董事長的次子鐘永暉在香港天際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至此不由讓人懷疑,此次佛山照明為佛照鋰能源提供的財務資助,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呢?恐怕與關聯交易也撇不開關係吧?
 

RSS RSS     print 列印     mail 分享     announcements 線上投稿        
【免責聲明】
1、「LEDinside」包含的內容和資訊是根據公開資料分析和演釋,該公開資料,屬可靠之來源搜集,但這些分析和資訊並未經獨立核實。本網站有權但無此義務,改善或更正在本網站的任何部分之錯誤或疏失。
2、任何在「LEDinside」上出現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資料、資訊、研究報告、產品價格等),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均只作為參考,您須對您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如有錯漏,請以各公司官方網站公佈為準。
【版權聲明】
「LEDinside」所刊原創內容之著作權屬於「LEDinside」網站所有,未經本站之同意或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轉載、散佈、引用、變更、播送或出版該內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違反本站著作權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