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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質監局日前發布2012年第四季度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將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指標不合格的47批次產品44家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三家企業生產的三批次自鎮流LED燈上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相關規定,2012年第四季度,福建省質監局對本省企業生產的72種工業產品進行了省級監督抽查,針對產品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兩類指標,共抽查了本省1808家生產企業1985批次產品,合格1861批次,合格率為93.75%。
從不合格名單中發現,標稱廈門銘耀光電有限公司生產的自鎮流LED燈(LED球泡燈)(規格型號:3WESA-BL003W-03生產日期/出廠編號:2012-10),燈功率、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標稱廈門市朗星節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自鎮流LED燈(LED球泡燈)(規格型號:4WLXL-BLA4BW生產日期/出廠編號:2012-9-16),初始光通量、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標稱廈門雄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自鎮流LED燈(LED拉尾蠟燭燈)(規格型號:4WXRLEDKLZHD-08生產日期/出廠編號:2012-7-5),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項目不合格。
據悉,福建省質監局已責成相關轄區質監部門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予以處理。下階段,將加大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跟蹤抽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水平。
福建省2012年第四季度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企業名單(部分)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