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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當局兩岸事務部門24日表示,當局推動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除考慮台灣產業利益,也兼顧平等、互惠原則,讓兩岸經貿往來“互利、互惠”。
台“陸委會”表示,當局推動ECFA後續協商,當然必須優先考慮台灣相關產業的利益,但也兼顧兩岸平等、互惠的原則,在ECFA協商過程中,已將大陸方面產業的需求適當考慮。希望大陸也能有同理心,讓兩岸經貿往來能真正“互利、互惠”。
台“陸委會”指出,兩岸產業合作是雙方持續努力的目標,2011年2月ECFA經合會第一次例會已成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推動相關工作,目前已選定LED照明、無線城市、低溫物流、TFT-LCD和電動汽車等5個重點產業合作項目,未來雙方仍有許多強化合作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