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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質監局29日通報2013年廣東省LED路燈及光源控制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1批次產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DB 44/T 609-2009《LED路燈》、GB7000.5-2005《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與試驗》、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 限制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 17626.5-2008《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湧(衝擊)抗擾度試驗》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LED路燈的燈具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電源端子騷擾電壓等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了標稱廣州廣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LED路燈, 型號規格為“EFG-LD-120W 02 ”, 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2.8.14”。經檢驗,該樣品LED路燈初始光效項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