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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財政部的《我國上市公司2012年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情況分析報告》(下簡稱《報告》),指出深圳、上海在2012年時,共有22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其中有8家被評為有重大內控缺陷,而佛山照明列其中。
2,244家上市公司,僅8家企業存在重大內控缺陷,而作為這8家企業的領頭羊,佛山照明同樣也屬於照明業規模最大的領導品牌,而今,這家傳統老牌照明企業正跌落神壇。對於被財政部如此嚴厲的指控,佛山照明內部人士對此諱莫如深。
1993年就上市的老資格企業,從2011年以來就陷入了各種內控危機。佛山照明原副董事長莊堅毅於2011年9月份前後涉嫌內幕交易,違規買賣公司股票。2012年7月,佛山照明宣佈,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公司創始人及董事長鐘信才公開說明相關的關聯交易。
廣東證監局披露,佛山照明2009年年報、2010年中報及年報、2011年中報及年報未披露與佛山施諾奇加州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諾奇)、佛山市斯朗柏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朗柏)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也未披露與(香港)青海天際稀有元素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天際)的關聯關係及與之共同出資設立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據瞭解,上述3家與佛山照明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背後,全部隱藏著佛山照明董事長鐘信才兩個兒子的身影。
直到今年3月7日,證監會對佛山照明的調查告一段亂。廣東證監局認為,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佛山照明、董事長鐘信才及其他6名責任高管被處以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根據《證券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股民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情還遠未結束,按證監會民事賠償責任要求,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6日間曾買賣過、並在2012年7月6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佛山照明A股或粵照明B股股票的股民,在上述期間存在虧損或推定虧損的股民,可以起訴索賠。
在準備開庭訴訟佛山照明的同時,公司8月30日發佈的上半年業績顯示:上半年佛山照明實現營業收入為12.0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3.52%;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5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3.77%;基本每股收益為0.16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4.29%。歸屬於母公司淨資產為27.95億元,較上年同期降低5.22%,產品綜合毛利率為23.11%,較上年同期下滑2.01%。
在業內看來,固然佛山照明上半年的業績並不算差,但隨著訴訟案的影響,公司或將面臨上億元的賠償損失,因此對佛山照明下半年的盈利以及前景並不看好。
據瞭解,除了厲健律師的維權外,全國還有多名律師將代理起訴佛山照明。有媒體消息稱,保守估計,目前已為法院受理起訴的索賠股東已遠遠超過500人,後續還會有投資者陸續加入到訴訟當中來,佛山照明案有可能成為中國投資者維權史上維權人數最多的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