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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經濟部花了1億元預算,為中低收入戶每戶發送兩顆LED燈泡,但因燈座不合,總數50萬的燈泡,有10萬顆遭退回,官方美意大打折扣。能源局回應表示媒體報導誇大,預計發送48萬顆,合計已發送40萬顆以上,故發送執行率達83%。剩下17%的燈泡中,實際上僅有3%因家中無適當燈座,另外14%的比例則為民眾住安養院、搬遷與已通知但未領。
能源局表示,本次為台灣第1次針對弱勢族群進行節能燈泡補助,全台22個縣市政府均積極配合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澎湖縣政府發放率最高,達百分之百,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發放率亦有九成以上,且後續為擴大節能推廣效果,賸餘的燈泡將交由各鄉鎮市區公所,作為所轄公共區域照明使用,或其他公眾活動時推廣節能措施之用,藉以協助宣導持續落實節能政策。
能源局強調,本計畫實施目的在於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並兼顧關懷弱勢之立意,故選定LED燈泡作為發送品項,考量其不僅安裝容易,使用便利,且可直接取代白熾燈泡,節省民眾用電負擔,有效宣導節能,本次執行經驗將做為日後規劃協助弱勢族群進行節能減碳之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