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檻再抬高:LED室內燈泡被納入強制檢驗產品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標檢局近期公告,LED室內燈泡將改為應施檢驗項目,自從2014年7月1日起生效。換言之,廠商必須要送審取得檢驗許可後,才能上市。

標檢局表示,LED室內燈泡近年銷售狀況不錯,有逐漸取代節能燈泡趨勢,考慮到節能燈泡為應施檢驗產品,因此必須同等比照,也將LED室內燈泡也放入強制檢驗產品。

未來檢驗的範圍包括電器安全規範、性能規範與電磁兼容性。至於LED燈具,早在民國91年就納入應施檢驗產品。

RSS RSS     print 列印     mail 分享     announcements 線上投稿        
【免責聲明】
1、「LEDinside」包含的內容和資訊是根據公開資料分析和演釋,該公開資料,屬可靠之來源搜集,但這些分析和資訊並未經獨立核實。本網站有權但無此義務,改善或更正在本網站的任何部分之錯誤或疏失。
2、任何在「LEDinside」上出現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資料、資訊、研究報告、產品價格等),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均只作為參考,您須對您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如有錯漏,請以各公司官方網站公佈為準。
【版權聲明】
「LEDinside」所刊原創內容之著作權屬於「LEDinside」網站所有,未經本站之同意或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轉載、散佈、引用、變更、播送或出版該內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違反本站著作權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