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商時報報導,標檢局近期公告,LED室內燈泡將改為應施檢驗項目,自從2014年7月1日起生效。換言之,廠商必須要送審取得檢驗許可後,才能上市。
標檢局表示,LED室內燈泡近年銷售狀況不錯,有逐漸取代節能燈泡趨勢,考慮到節能燈泡為應施檢驗產品,因此必須同等比照,也將LED室內燈泡也放入強制檢驗產品。
未來檢驗的範圍包括電器安全規範、性能規範與電磁兼容性。至於LED燈具,早在民國91年就納入應施檢驗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