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來,戶外LED顯示螢幕作為新興的傳播媒介廣泛出現在國內各大城市,LED戶外媒體以其節能、環保、多媒體展示的特點成為電腦、手機之後又一新興媒體。而戶外電子閱報欄作為方便人們瞭解時事、豐富市民文化生活、拓展信息傳播渠道的文化惠民工程,也受到不少城市的青睞。
但這些LED戶外媒體大多是傳統商業性戶外廣告視螢幕,不僅存在點位無序、檔次過低、經營粗放等一系列問題,已引起市民的不滿,近日,廣州、上海等地針對此情況進行了LED顯示螢幕規範管理。
2013年12月30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城管委景觀處處長李志剛表示,近年來,廣州市共清拆違法戶外廣告和招牌6.8 萬塊、約87.2萬平方公尺。《辦法》規範了LED戶外電子顯示螢幕的設置。禁止在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確定的禁設區和嚴控區內設置(公共信息電子顯示螢幕除外); 在多層建築牆身設置的,其上沿距離地面不得超過35公尺;在高層建築裙樓牆身設置的,不得超過建築主體女兒牆的上沿;禁止在朝道路與來車方向成垂直視角的方向設置。此外,禁止LED戶外廣告每日22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開啟。
日前,上海市質監稽查總隊對位於松江區的上海路東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主要從事電子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室內外電子顯示螢幕等產品。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的要求,室內LED電子顯示螢幕屬於目錄範圍,但該公司未辦理相關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涉嫌無證生產、銷售 相關產品。執法人員將對該公司相關情況作進一步調查核實。
2014年1月6日,瀋陽晚報兩會「局長熱線」正式開通,首位接聽市民來電的是瀋陽市環保局局長李超。熱線開通中有近20位讀者來電,有的傾訴身邊的頭疼事,有的提出環保建議。「有一些點位的大螢幕幕真是太亮了。」有市民提出,現在LED顯示螢幕越來越多,而且特別刺眼。不僅影響機動車駕駛安全,而且晚 間也會影響附近居民休息。據瞭解,目前,環保部門接到的這方面的投訴也有很多。對此,李超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市規劃局、市城建局、市執法局、市環保局聯合起草一個文件,並下發給廣告公司。文件要對LED顯示螢幕的照度、聲音大小等提出一些限制標準,解決光污染、機動車安全及噪聲擾民問題。
廈門市則對LED戶外媒體進行統一規劃,由廈門日報社作為公共場所文化宣傳電子視螢幕的建設和管理主體,廈門市政府以人民幣2000萬元的財政和科技專項資金對該專案進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