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案管轄權異議遭駁回 索賠人數達1187人

佛山照明在去年3月7日因信披違規收到廣東證監局罰單。時隔一年,這單虛假陳述案餘波仍未停息。近日,記者從法院獲悉,佛山照明於1月21日申請將該案移送至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予以駁回。

截至目前,共兩批股民向佛山照明申請索賠,索賠人數達1187人,索賠金額高達1.6億元人民幣(下同)。

「很多股民還在觀望,想等等第一批股民索賠結果出來再起訴。」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良在此期間接到不少前來諮詢的股民,不過他表示真正委託該律師事務所索賠的僅有50多人。

謝良稱,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間買入佛山照明,且在此期間未全部拋售的虧損投資者,均可委託律師進行索賠。按照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為兩年,維權投資者要求佛山照明賠償差額損失、佣金、利息、印花稅等。

不過,股民索賠並不容易。目前第一批股民索賠結果仍未出來,而第二批股民索賠仍在糾葛中。

佛山照明近期發佈公告稱,公司遭第二批索賠的案件,收到了法院的《起訴書》,原告共計672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共計約8900萬元。

2月28日,謝良收到廣州中院的通知,並從該法院領取了對佛山照明申請管轄異議的判決書。根據記者所獲得的這份判決書陳述,佛山照明於1月21日申 請將該案移送至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佛山照明稱,依據民事訴訟法,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此,廣州中級法院裁定:「經審查,本院認為本案屬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確定管轄應適用於因證券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特別規定。《民事訴訟法》對於侵權案件管轄的一般性規定不適用於本案。」廣州中院駁回了佛山照明的申請。

對於佛山照明而言,第一批索賠的案件若敗訴,將直接影響公司今年的利潤總額。目前,第一批515人(件)訴佛山照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民事訴 訟涉索賠金額達到7342.83萬元,而按照去年佛山照明4.72億利潤總額來計算,這筆索賠所佔利潤的總額高達15.6%。不過,股民最後索賠或有可能 並非全部由佛山照明全部承擔。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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