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廣州市鴻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司董事會於2014年3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惠倫先生的書面辭職申請,惠倫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文件規定,上述辭職申請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去上述職務後,惠倫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惠倫先生的辭職不會造成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惠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