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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電子產品及微波爐必須符合有關能效標準:
1) 針對電子產品及微波爐新發佈的 NOM-032-ENER-2013 能效標準,將從2014年9月20日起強制執行。
該墨西哥標準適用於以下的電器和電子設備:
數位電視適配器,通過電纜接收的電視信號解碼器,衛星和互聯網協定(IP)的圖像,如印表機,掃描器複製設備,影印機和多功能,微波爐,分離或不分離的獨 立設備,音訊聲音功能,視頻播放或DVD家庭影院或數位迪斯可高清晰度(藍光),電視機用發光二極體(LED),液晶顯示器(LCD),等離子顯示幕 (PDP)和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100伏單相電源電壓到277伏交流電,50赫茲或60赫茲,生產或進口這些產品,都需要標示。
2) 電動工具標準 NMX-J-524/1-ANCE 將會改版,新標準將於2014年11月16日起被強制執行。
澳洲發佈以下新標準:
1) AS/NZS IEC 61347.2.13 和 AS/NZS IEC 62560 已經發佈。
2) LED 燈管,AS/NZS 60598.2.1 修正版 A 已出版。
3) 新版本的 AS/NZS 3105 已經在2014年4月28日發佈。
來源:DEKRA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