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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LED 大廠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下稱「日亞化學」) 於 2013年向美國東德州地方法院起訴控告 LED 台廠億光電子及其美國子公司Everlight Americas, Inc.(下合稱「億光公司」)侵害專利;該法院日前判決支持日亞化學主張,確認億光公司侵害日亞化學的三件專利權。
日亞化學取締役法知本部長芥川勝行表示:「此次的判決對於日亞化學來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特別是在日亞化學的照明及車載應用領域的競爭優勢賦予正面的影響。本案專利權的有效期間最長至2029年,對於日亞化學維持技術領先也有很大的貢獻。日亞化學將持續致力於研發創新及智慧財產權佈局。」
此訴訟起因為日亞化學於2013年9月,向美國德州東部地區法院起訴控告億光公司,並於2013年11月追加起訴;日亞化學主張億光公司所侵犯之重要專利包含:US8,530,250號美國專利(下稱「250號專利」)、US7,432,589號美國專利(下稱「589號專利」)、US7,462,870號美國專利(下稱「870號專利」)。
經過2年審理期間,於2016年1月25日由美國東德州地方法院的Rodney Gilstrap法官作成判決(訴訟案號:02:13-cv-702)。判決不僅確認億光公司侵害日亞化學擁有之250號專利、589號專利及870號專利三件專利,同時亦否決億光公司對該等專利所提專利無效抗辯。
其中,250號專利的權利範圍涵蓋日亞化學於2008年所研發的一種創新LED製程,以及由該製程所製造之LED產品;目前在市面上最受歡迎,每月平均約可銷售10億顆左右的日亞化學757(主要用於照明)及157(用於背光等)系列LED產品,均受250號專利保護。而億光公司之XI3030、XI3535、62-217D、62-257D及45-21S系列LED產品,則被東德州地方法院認定侵害250號專利。
億光方面則是反駁日亞化的主張,表示收到的法官最新的判決是禁制令無效,在訴訟當中,可能受影響的產品包含 3030 等 LED 封裝體規格,但由於禁制令不成立,因此億光仍然可以繼續販售其產品,但是可預期客戶購買意願將會下降。後續結果仍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