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將率先在明年 1 月 1 日和高耗能的白熾燈說再見,而其他州會在 2020 年時淘汰不符合標準的白熾燈。
法規仍允許商店銷舊有的白熾燈存貨,但是禁止銷售在 1 月 1 日後製造不合標準規格的白熾燈。
此項規定源自於美國前總統小布希 (George W. Bush) 在 2007 年簽署「逐步實施燈泡新標準」的法案,最新的燈泡規定將在 2020 年全面生效,而聯邦法律允許加州提前兩年啟動法規,在 2018 年元旦開始執行。
其實該項規定並非全面禁止白熾燈泡,而是要求在明年 1 月 1 日後製造的白熾燈必須達到每瓦 45 流明的標準,其效率是原本老白熾燈的三倍。
然而市場上鮮少有符合新法規標準的白熾燈,多數消費者可能轉向購買省電燈 (CFL) 或是 LED 燈。和白熾燈相比,LED 燈不但不需要暖燈時間,還節省了 80% 的電力。
60 瓦的白熾燈泡和 10 瓦的 LED燈有相同的照明效果;而 LED 的壽命也較長,若以每天使用3 小時來計算,大約可以使用 15 年至 20 年,省去了替換燈泡的麻煩。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估計,若全加州 2 億 5 千盞白熾燈替換為 LED 燈,將可為該州省下 10 億美元的電費。
( 文/Annie 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