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晚間,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方集團”或“公司”)連發數則公告,其中多數關乎購買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銘盛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銘盛”)少數股東股權。
據公告顯示,長方集團擬通過支付現金方式購買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和康銘盛員工共計29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康銘盛35.7454%的股權;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之日起1個月內,以不高於每股15.65元的價格按股轉系統規定的交易方式購買除前述29名股東外其他股東持有的康銘盛合計不超過8.3762%的股權。
經雙方協商一致,康銘盛100%股權的預估值為16.80億元,折合每股價格為15.65元,並約定35.7454%股權的交易價格為60,067.83萬元,以及其他股東持有的不超過8.3762%康銘盛非限售股份的交易對價合計不超過1.41億元。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持有康銘盛的股份將從55.8784%提升至91.6238%-100.00%,康銘盛仍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長方集團表示,通過本次交易,進一步實現公司業務上下游產業鏈的優化,深化公司與康銘盛的協同效應。此外,公司將進一步強化主營業務,聚焦“離網照明”,持續踐行公司“節能環保,綠色照明”的理念。
上述股權轉讓款合計不超過7.41億元(尾數差異系四捨五入所致)。據長方集團另一則公告顯示,公司擬將原用於“以PPP模式為主的照明節能服務專案”中的募集資金人民幣24,400萬元變更為用於購買康銘盛部分股權,其餘資金以並購貸款或抵押貸款等方式自籌。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變更募投項目前,長方集團已進行兩次變更。根據最初募投專案計畫,公司于2016年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7.60元,募集資金總額760,000,000元,扣除總發行費用7,311,320.76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752,688,679.24元,用於以PPP模式為主的照明節能服務專案和補充流動資金專案。隨後,公司將“以PPP模式為主的照明節能服務專案”實施主體由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前海長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變更為長方集團。此外,還變更“PPP模式為主的照明節能服務專案”部分募集資金至“長方集團長方大樓建設專案”,變更金額為9,834.31萬元。
♦ 截至2018年4月30日,長方集團2016年非公開發行專案投入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明細。
關於此次變更募投項目的原因,長方集團解釋,主要系PPP項目數量低於預期、收益不如預期、回款週期長風險大,以及公司產品毛利率下滑導致在PPP項目中競爭力下降。公司預留部分資金用於“PPP模式為主的照明節能服務專案”,一方面滿足現有PPP專案繼續投入的需要,另一方面一旦發現符合公司風險控制要求、收益要求的專案,公司亦將盡力爭取。(文:LEDinside Nic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