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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間,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佈公告,公司之全資子公司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宿遷”)於近日收到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關於撥付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機器設備補貼資金的通知》(宿開財﹝2018﹞15號)檔,同意撥付聚燦宿遷機器設備補貼款1.46億元 (人民幣),並已收到相關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將上述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最終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2018年度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