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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光電」或「公司」)發佈公告,指出公司之全資子公司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燦宿遷」)於近日收到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關於撥付聚燦光電科技(宿遷)有限公司機器設備補貼資金的通知》(宿開財﹝2018﹞18號)檔案,同意撥付聚燦宿遷機器設備補貼款人民幣9509萬元,並已收到相關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上述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系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時確認為遞延收益,最終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2018年度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