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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三菱化學株式會社對美國Intematix Corporation(以下簡稱:Intematix)和英特美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就侵犯其CASN紅色氮化物螢光粉專利的案件進行了判決。
Intematix和英特美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之後則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法院的判決在適用的法律和事實方面並不適當。
根據中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如果一方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在二審審判中不具法律效力。因此,Intematix能正常使用其紅色氮化物螢光粉。
同時,Intematix正在推廣其新的窄帶紅色螢光粉,包括峰值發射波長為610nm至650nm的NBR和峰值發射波長為632nm的KSF,作為CASN紅色氮化物螢光粉的替代品。(編譯:LEDinside J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