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名稱 | 2011香港國際秋季燈飾展覽會 |
展會地區 | 亞洲 |
展會國家 | 中國 |
展會城市 | 香港 |
展會日期 | 2011-10-27 ~ 2011-10-30 |
參展攤位 | |
參觀人數 | |
活動網址 |
展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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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香港國際秋季燈飾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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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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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7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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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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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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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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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燈飾展覽會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自1999年舉辦以來,已經成功舉辦了十二屆, 2011年將舉辦第十三屆展會。龐大的買家數量和參展商數量,以及不斷創新高的交易量成就了該展在行業內的顯赫地位,香港國際燈飾展覽會已經成為亞洲最大規模的業內展會,全球排名第二。該展于2009年起分為春季和秋季兩期國際燈飾展覽會,為燈飾業買賣雙方帶來每年兩次溝通交流、洽談合作的機會.
2010 年香港國際秋季燈飾展覽會有來自 35 個國家和地區的 2,028 家廠商參展,參展面積達到 66,803 平方米,四天接待了 30,353 名來自 136 個國家及地區的買家到場參觀,取得了良好的展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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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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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舉辦地—香港作為國際經濟中心、金融中心、貿易中心、物流中心,其自身及周邊輻射地區活躍的生產流通活動,不僅吸引了港商、台商和內地企業組成的龐大展商群,更吸引了來自全球的買家。而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發達的交通運輸,縮短了香港和世界的距離,完備的基礎設施和完善的配套服務,解決了參展企業和展會觀眾吃住行的後顧之憂。得益於此,該展已經成為國內廠商參與國際競爭的首選展會。由於眾多新老企業連續多年踴躍報名參展,供需矛盾一直未能徹底解決,因此請有意參加該展的單位儘早報名,以便確保攤位和爭取較好的攤位位置。特別提醒去年參展過的老客戶也務必在報名截止日期 3 月 24 日前報名,否則按照主辦方規定,要排隊輪候攤位,不再享受老客戶優先安排攤位的待遇。我公司作為該展會的中國內地代理,現誠邀貴公司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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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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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展會分設八個產品專區,分別為 A.商業照明;B.家居照明;C.LED 及環保照明;D.戶外照明;E.燈飾配件及零件;F.燈飾管理,設計及技術;G.貿易服務及刊物;Z.名燈薈萃廊。
1、商業照明 (展覽廳3B-E、二樓大堂中樓、四樓大堂中樓及會議室100系列);
2、家居照明 (展覽廳3B-E、二樓大堂中樓及會議室100系列);
3、LED 及環保照明 (展覽廳5B-E、四樓大堂中樓、博覽道展廳及會議室200系列);
4、戶外照明 (大會堂及前廳、展覽廳3B-E);
5、燈飾配件及零件 (博覽道展廳);
6、燈飾管理,設計及技術 (博覽道展廳);
7、貿易服務及刊物 (博覽道展廳);
8、名燈薈萃廊 (展覽廳1A-E)(基本只安排往屆在此展廳的老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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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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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費: 2,000元人民幣/參展單位
2、攤位費:
(a)標準攤位A:29,00元人民幣
配置:9 平方米 3米(寬)×3米(深)×2.5米(高)
□名牌□地毯□2.5 米高白色圍板□ 6 米木層板 (0.3 米深)□3 米有鎖地櫃 (0.75 米高)□3 支長臂射燈□3 個 800 瓦特插座□正方桌,3 張黑皮椅
(b)標準展位B:31,300元人民幣
配置:9 平方米 3米(寬)×3米(深)×2.5米(高)
□公司名牌□地毯□ 2.5 米高白色圍板□1 個三層陳列平台□6 米木層板 (0.3 米深)□ 4 米有鎖地櫃 (0.75 米高)□ 3 支長臂射燈□ 3 個 800 瓦特插座□ 1 張正方桌,3 張黑皮椅
展覽空地:2,800元人民幣/平方米
配置:最少租用面積27平方米 只提供地毯,參展商自建攤位
特級攤位:詳見附件 4 《特級攤位配置及設計圖》
配置:9 平方米 3米(寬)×3米(深)×3.5米(高)
特級攤位A:34,200元人民幣;特級攤位B:34,600元人民幣;特級攤位C:36,000元人民幣
名燈薈萃廊專用特級攤位:40,800元人民幣
配置:9 平方米 3米(寬)×3米(深)×3米(高)
□公司名牌□地毯□2.5 米高白色圍板□6 米木層板 (0.3 米深)□3 米有鎖地櫃 (0.75 米高)□3 支長臂射燈□3 個 800 瓦特插座□1正方桌,3 張黑皮椅□11 米天花橫樑 (H175 毫米)
3、兩面開及三面開攤位附加費:兩面開攤位附加費(包括兩面開角攤位及兩個通道兩面開攤位):攤位總費用的5% ;三面開攤位附加費:攤位總費用的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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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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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參展的單位須認真逐項填寫附件 1 《出國參展申請表》和附件 2《Application Form參加表格》,經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后,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連同營業執照複印件電郵或傳真至我司。
2、請在報展同時將報名費及展位費全額匯至我司賬戶(相關信息見“六、銀行賬戶信息” )。 匯款時請註明“2011 香港秋季燈展”字樣。參照國際展會的參展規範,本著參展自願、風險共 擔的原則,報名後退展的單位,報名註冊費將不予退回。由於展位數量有限,請各單位儘早報名,如因報名過晚,攤位已經售完,我司會將展位費全額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兩份表格和費用后,將統一向各參展單位確認展位,安排相關事宜。展位分配將考慮報名及付款先後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權力。
4、參展單位須配合我司的組團工作,在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如:支付參展費用、辦理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安排展品運輸、確認行程安排等)。若因參展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而導致參展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的,參展單位承擔全部責任,與我司無關。
5、參展單位在我司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而因所有參展人員的簽注申請被拒導致無法參展的,我司將從降低參展單位損失的考慮出發,妥善處理,但已發生且不能取消的費用將由參展單位承擔。
6、參展單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參展的,除報名註冊費不予退回外,參展單位還須承擔已發生的其他費用。我司保留對其展位進行處理的權力。
7、參展單位應自覺遵守展會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保證不在展會上展 出侵權或可能侵權的產品和技術,同時,加強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參展單位因違法行為(包括涉嫌侵權)引起的法律糾紛,需自行解決,與我司無關。
8、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責任導致出展計劃無法履行的,我司應及時通知各參展單位,
並退回參展單位已交付的除已發生費用外的其餘款項。
五、報名截止日期 報名將於2011年3月24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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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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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展覽廣告部/中國電子國際展覽廣告有限責任公司廣州招展處
地 址: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1505室
傳 真:020-82590747
聯繫人:楊輝先生
電 話:020-82591001 /13434372486
電 郵:yanghuidz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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