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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5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的官方網站(http://www.gdstc.gov.cn)刊登了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和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於2012年2月27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公佈廣東省2011年第一批通過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 德豪潤達、國星光電名列其中。
根據該檔,德豪潤達及公司的子公司威斯達電器(中山)製造有限公司已通過了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發證日期是2011年8月23日,證書編號分別為GF201144000082、GF20114400047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威斯達電器(中山)製造有限公司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並享受稅收優惠,對公司2011年度的經營業績無影響。
國星光電在2008年12月被認定為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三年。依據有關規定,公司於2011年6月提交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申請。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下發的《關於公佈廣東省2011年第一批通過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公司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日期是2011年8月23日,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優惠政策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