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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報導過的佛山照明資訊揭露不實,515股民索賠事件,有了新的發展。原訂昨日(2013年10月22日)在廣州中院開庭卻沒有開庭,原來是被告佛山照明提出管轄權異議,使得審理時間往後沿。
針對佛山照明提起的管轄權異議,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修蛟認為,被駁回的可能性幾乎為100%。最高法於2003年發佈的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由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這意味著,被告所在地佛山將無管轄權,而廣州作為廣東的省會城市,其中院受理該案,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那為何佛山照明要打管轄權異議這張牌呢?有多位證券資深人員表示,目的有二:一為防止索賠規模擴大,二為減緩賠款對股價造成的衝擊。未來佛山照明可能需付出2億元的賠款,對公司營運造成可當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