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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照明11日發佈公告表示,公司近日收到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審法院的受理通知,同意撤銷陽光照明以債權人對印度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聯營公司)的破產申請。
印度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下稱:印度公司)是陽光照明的合營公司,註冊資本400萬美元,陽光持有其50%股權。因印度公司無能力償還陽光照明及控股子公司欠款,陽光照明及控股子公司於2013年12月16日向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審法院聯合申請,請求對印度公司進行破產清算,該申請已被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審法院受理,受理編號671/2013。
鑑於目前印度公司債務涉及政府稅務、銀行貸款、員工欠薪等優先債務,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審法院庭辯時,法官認為按照現在債務情況進行清算較為複雜, 預計所需時間較長,建議印度公司及股東之間協商,爭取用更好的市場價值將印度公司現有資產進行處置,待償還優先債務後,再由雙方股東共同向法院申請對印度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為有利於推進印度公司的清算,經法官調解,股東雙方進行了協商,已達成初步意向,陽光照明同意撤銷對印度公司的破產申請,由印度公司對現有資產進行處置。現已收到法院對上述撤銷申請的受理通知。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