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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日前更新了許多電子產品的規範,其中針對燈具的規範部份,不再要求螢光燈標示效能,此舉表示菲律賓往後對照明燈具的重心將移往LED等新興光源產品。
根據歐洲認證廠商DEKRA資料,菲律賓最近更新燈頭和其它燈具的標準。
菲律賓在2015年7月發布了新增規範,補充到DAO 05: 2008規範中。
以下產品的效能表現和標籤的標準被刪去:
自鎮流燈
單燈頭螢光燈
雙燈頭螢光燈
磁性和電子燈頭
但是,上述產品仍需符合標籤規範,如DAO 15-01附錄一所述:
交易名稱/品牌名稱
商標
款式或類型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或製造商名稱
製造國家
用途
更多細節請聯繫專案經理或出口協助服務dekra.southchina@dekra-certificati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