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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導,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0款家用LED燈泡,發現各型號的節能程度相差可達1倍,另有個別樣本在燃點至其聲稱壽命約1成時間後便已失效或「亮度」大跌。小部分型號未能通過所有安全測試項目。
消委會就LED燈泡的效能及光生物學安全進行測試。測試中的10款燈泡樣本,2款是椒型黃光,8款是球型白光,售價由台幣195元至740元,聲稱壽命介於15,000至50,000小時。其中3款樣本的總評分獲最高的5分,成績最差的1款只得2分。
燈泡的亮度會隨時間日漸減弱,各樣本在燃點3,000小時後,只有1款仍然維持最初的光度,其餘型號的光度較原來下跌1.3%至28.2%。當中5款型號 的跌幅多於5%,未能符合機電署LED燈泡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要求。根據計劃要求,當LED燈泡的輸出光度跌至70%時,一般會被視作使用期滿,需要更換。另外,其中1款型號的10個樣本中,有7個在測試中燃點至3,000小時或以下已光度大跌或失效,較所聲稱的30,000小時相差90%。當中表現最佳的為「LKKM」,而光效最差的是「宜家家居IKEA」。
香港消費委員會測試10樣本3,000小時,僅「Omni歐麗」在樣本測試3,000小時候成維持最初亮度,其餘9個樣本亮度皆下降。「陽光牌」效能最差,在10個陽光牌樣本中有7個在測試3,000小時後,效能大跌七成。
廠商聲稱其LED燈泡的壽命可長達過萬小時,由15,000小時至50,000小時不等。由於暫時未有一個針對LED燈泡壽命的國際通用快速驗證方法,而每個生產商就產品壽命的推算方法可能各有不同,所以不能作統一比較。
另外發現有3款樣本未能完全通過所有測試,其中1款樣本在防觸電保護及絕緣設計 都不合規格。該樣本的柔光罩亦未能通過扭力測試,而燈頭大小與標準燈座亦有少許差別。供應商向相關單位承諾會跟進結果,並表示該型號已經停止生產及供應。另外,4款樣本的標示並不完整,例如沒有標明輸入電流及頻率,亦有1款樣本的標示未能通過摩擦測試,字體容易變得模糊。
據資料顯示,共有3款燈泡未通過安全測試,萊德斯及LKKM燈泡的絕緣保護不足,柔光罩容易鬆脫,提高觸電風險。松下電器表示,該型號的實際出入功率為9.5瓦,標示時經過「四捨五入」。陽光牌表示,該公司根據內部必要組件在標準環境下的實際工作溫度,推估燈泡壽命,而廠方則表示,測試報告顯示燈泡壽命皆達三萬小時。宜家家居稱,節能表現不佳的燈泡已停產,且已推出新型號,並強調產品效能符合歐盟標準。LKKM向消委會提交測試報告顯示,符合相關標籤要求,並合理懷疑零售商儲存燈泡的方式影響產品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