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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有台灣市場的15家指標性集團企業響應「企業節電行動家」,訂定節電目標未來3年提升用電效率6~9%,預計目標達成後可節省660萬度電,相當於減少9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的二氧化碳吸附量。
經濟部在2016年9月12日下午2時於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舉辦「集團企業總部自願性節約能源宣示大會」,由經濟部部長李世光見證,台灣15家企業總部宣示自願節電目標,未來並將逐步推廣至所轄分公司或營業據點,不僅可節省企業能源費用支出,更可提升產業競爭力。
台灣推動的辦公大樓10大節能措施,包括落實室內冷氣26度、冷氣不外洩、空調設備維護保養、採用高效率燈具及光源、茶水間裝設節能控制裝置、照度合理化、午休關燈、電梯離峰時間採台數控制、事務機及電腦設備設定自動休眠及採購能效標示一級與二級設備等。
經濟部能源局指出,自 2006 年起推動集團企業自願性節能以來,已有便利商店、量販店等 17 類服務業 217 家集團企業,共計 1.7 萬家營業據點(總耗能約占服務業 20.1%,占全台灣的 3.9%)參與自願性節能活動,累計 2006 至 2015 年節電共約 16.5 億度(相當於減少 86.1 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或 2,239 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的二氧化碳吸附量)。
為感謝近3年(2013年〜2015年)執行自願節能期滿,績效卓著之42家醫院及旅館企業,經濟部李部長特別於大會中表揚42家其致力節能減碳之努力。這42家集團企業3年來落實裝設電力監管系統、特定區域冷房溫度不低於26℃、冷氣不外洩、採用高效率LED照明燈具、照明控制管理、汰換低效率空調主機、泵浦及冷卻水塔變頻控制等重點節能措施,節能成果豐碩,平均節能率達8.3%,均超越原設定5%之節能目標,共計節電約3,700萬度(相當於減少1.2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或30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的二氧化碳吸附量)。
經濟部能源局未來交由節電輔導團隊協助台灣許多集團企業培訓種子人員,提供節能改善經驗,辦理示範觀摩及節能技術諮詢服務等,以此運作模式做為後續推動企業總部節能資訊推廣及交流平台,將節能成效由總部擴至分公司或分店,放大節能量,使企業發展與自然環境和諧共存,達到經濟、能源、環保三贏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