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駁二藝術特區LED顯示幕設置及服務」財物採購案

案件地點: 跨省 高雄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4/06/26




機關代碼 3.97.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駁二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李亦梅
聯絡電話 (07)2225136分機8562
傳真號碼 (07)2288934
電子郵件信箱 benedict201208@gmail.com



標案案號 104104
標案名稱 「駁二藝術特區LED顯示幕設置及服務」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2,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4/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佔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06/30 17:00
開標時間 104/07/01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4104
貳、標的名稱:「駁二藝術特區LED顯示幕設置及服務」財物採購案
參、索取投標文件:
一、親自領取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寄領標方式:
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將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壹佰元匯入高雄銀行公庫部102-1-03-06345-8帳號(戶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匯款收據連同回郵面值新台幣肆拾貳元之郵票一併寄送;領標信封請書寫本局政風室收(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
三、電子領標:http: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7-3239、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機動組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0800-286-586 FREE、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五福一路67號、電話:07-228-88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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