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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驅動器標準和機構要求
我們共分5個部分講述當今低功率LED照明趨勢的概況,這是第二部分。 在第一部分中,我們回顧了全球LED照明市場,並預測了高亮度LED的市場潛力。
用於規範LED驅動器產品的標準和機構有許多,自願和強制性方案都有。
表 1為關於照明的幾個機構的示例。
表 1. 全球機構規範範例
該列表應包括 FCC 要求 47 CFR的 第 15 部分,A 類和 B 類,諧波發射限值 ANSI C82.77-2002 或 IEC 61000-3-2,UL 8750 安全標準或 IEC 60650 第 1 部分,線路瞬態保護 IEEE C62.41.1991,A 類或 A 類可聞噪聲。 LM-80: 用於確定 LED 及 LED 模塊(而非光源)的流明維持率的指定程序。 LM79:用於測量發光效能的指定程序。 TM-21:用於確定期望使用壽命的指定方法。 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用於 LED 器件陣列或系統的 NEMA SSL 1 電子驅動器。
適用標準的清單較長,同時「能源之星」方案要求的審查突出了許多 LED 驅動器設計要求,如 表 2 所示。 所列項目都集中於 LED 驅動器,而不一定是燈泡或燈具。
表2. LED 驅動器的具體標準和機構要求
闡明了標準和要求後,現在我們可以開始考慮驅動器設計事宜了。
在此系列的第三部分文章中,我們將談談最常用LED燈具型號中的兩種(MR11和MR16)的驅動器設計。
來源:電子工程博客 Fair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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